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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及流程是怎么样的?

提问人:weiweiorange 2024-08-12 15:40:43 浏览:2903

已有 3 条回答
赵云
回答数:206 被采纳数:0
2019-07-01 12:43:14

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网上申请

  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以通过网络提交信息资料进行申请。

  (二)网上预约受理时间

  申请家庭网上提交申请信息以后,须通过信息管理系统预约书面申请材料受理时间,系统将根据申请家庭的意向安排申请家庭的预约受理时间。

  (三)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根据预约的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凭在线打印的相关资料表格和申请人身份证到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明细

  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表》;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3)申请人的深圳市的社会保障卡;

  (4)已婚(包括离异、丧偶)及未婚但生育的,提供申请人、申请人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收养过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无婚姻状况证明等;

  (6)属人才的,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证明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明文件;

  (7)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须提供相应的残疾、优抚证明材料;

  (8)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等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四)申请家庭领取受理回执

  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工作人员根据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如申请材料完备,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现场拍照,并对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进行备案。备案后现场发放安居型商品房申请受理备案回执(以下简称备案回执)。取得备案回执后,申请家庭将直接纳入轮候名册中。

李力
回答数:233 被采纳数:0
2019-06-30 11:51:41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1.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2.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3.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4. 未租赁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条例第1条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

  自有住房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符合本条例第2条第一款除第(四)项规定以外条件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

  货币补贴按月发放,补贴金额按照户籍人口数计算。

  5. 租赁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因经济原因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租金。

  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6.本章规定的收入线标准、财产限额、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货币补贴标准,由市主管部门会同人居环境、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等相关部门,每年根据本市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住房状况以及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发展状况等因素划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郑盼
回答数:244 被采纳数:0
2019-06-28 08:06:25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1、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有以下情况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保障性住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

  1、申请登记:

  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应当由户主(或持证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保障性住房书面申请,填写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审核公示:

  3、审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