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azbobo 2024-07-06 18:30:17 浏览:1120
一、强电部分
1、商户进场办理装修施工手续时,应向物业电工班申报电器设备容量,用电负荷每平方米小于40W,电路图形设计,附有照明、插座平面布置图,经物业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
2、电气线路敷设安装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敷设于棚中或空中的导线应穿KBG镀锌钢管且固定可靠,横平竖直。展柜、灯箱内的导线必须穿金属软管。穿金属软管时管口应套绝缘管防止导线损坏。
3、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做到一灯一盒,一个钢管只穿1个回路,导线连接缠绕6-7圈,导线接头必须挂锡焊接,焊锡后用高压绝缘胶布包二层后,再用黑胶布包绕。插座回路:ZR-BV 3×4 KBG20,照明电路ZR-BV 3×2.5 KBG20。
4、地柜、背柜、灯箱所使用日光灯一律采用雷士直管型T5荧光灯管。节能筒灯,卤灯必须选择国家名牌产品。灯杯应有防护罩,各类灯具安装必须便于维修,安装时应注意通风散热,不准将灯具直接固定在可燃顶棚或板壁上,可采用瓷垫、防火板、石棉板做隔热处理。
5、施工用的绝缘导线,KBG钢管,镀锌接线盒,开关、插座、照明灯具必须是国标的,伪劣假冒产品不准进入现场,装修用的铜芯塑料线需选择天州牌电线, KBG钢管壁厚≥1.2mm。
6、每一照明回路的钢管与接地线做可靠连接,接地线截面不小于4m㎡铜芯线,接线盒与两侧钢管用活节固定后用4m㎡铜导线将接线盒与两侧钢管做连接。
7、插座安装高度距地0.3米,照明开关安装高度距离地面1.3米。每一个照明回路不超过25盏灯具,功率小于1.2KW。
8、电消防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改动,如拆除或改动需上报物业审核并由商场专职电工完成。
9、商铺棚顶有预埋电消防管线,沿管线涂有油漆记号。禁止在棚上打吊筋,特殊情况需打吊筋必须经物业部门批准,吊筋离预埋管两侧各10cm以上,防止打断电消防线路,否则按相关制度从重处罚。
10、装修不得遮挡通讯(信号盒)等弱电设备, 非商场专职人员禁止对通讯设施进行改造和私自串(并)联电话。
二、固定消防设施及消防喷淋部分
1、末端试水管线不得遮挡,消火栓严禁圈占、遮挡。消防设备水系统的阀门如需遮挡应预留维修口。
2、严禁遮挡任何消防设施。(消防手动报警按钮、卷帘门按钮盒、层显器、声光讯响、扬声器、烟感、温感、卷帘、喷淋等)。
3、消防设备因装修需要改动位置的,需申报物业部,经请示消防部门批准后,由专业单位人员进行施工。
4、消防管线为原有的红色油漆标记。室内装饰使用油漆时不许在管线上随意涂刷,否则影响消防系统标识。
5、展位天棚吊顶采用封闭平棚时,若在天棚下增加隔断,隔断墙体应采用轻质防火材料,防止楼板超载。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