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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办理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提问人:蓝色多啦 2024-08-16 03:23:01 浏览:7713

已有 2 条回答
元秋霞
回答数:114 被采纳数:0
2019-06-16 02:13:51

什么时候办理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人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合同发生变更的,抵押人应在15日内向原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抵押人应在抵押权消获得原抵押房地产的产权人,应自成交之日起15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房地产抵押不到登记部门办理登记的,抵押行为无效,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或赔偿。双方都有责任的,按责任大小分担。

  北京办理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一)抵押合同;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

  (三)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四)《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以期得权益的房屋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预售(购)房屋合同。

柯春东
回答数:142 被采纳数:0
2019-06-15 22:31:48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人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合同发生变更的,抵押人应在15日内向原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抵押人应在抵押权消获得原抵押房地产的产权人,应自成交之日起15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房地产抵押不到登记部门办理登记的,抵押行为无效,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或赔偿。双方都有责任的,按责任大小分担。